四川港联华茂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彭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川1703民初656号
判决日期:2021-04-29
法院: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四川港联华茂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彭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7日立案。原告四川港联华茂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四川港联华茂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6元,由原告四川港联华茂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显平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书记员孙高晴
判决日期
202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