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渝0105民初6196号
判决日期:2021-04-28
法院: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本院向原告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并告知原告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接到本通知书后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但原告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张畅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魏丹琪
判决日期
2021-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