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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恒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学芳
联系方式:024-85890997
注册时间:2013-04-26
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齐贤北街3号7门
简介: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特种工程(结构补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使用权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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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双、吴荣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辽01民终6079号         判决日期:2021-04-28         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吴邦双因与被上诉人吴荣萍、沈阳恒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新民市人民法院(2020)辽0181民初85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依法审理了本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新民市人民法院(2020)辽0181民初85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新民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吴邦双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8856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李倩 审判员孙菁蔓 审判员陈铮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李颖
判决日期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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