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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瑞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26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束传存
联系方式:0564-8661398
注册时间:2010-10-19
公司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南港镇南港滨河苑小区 最新年报地址
简介: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及其养护;公交站亭生产、制作、加工、专业承包,拆除工程、劳务专业承包;电子商务,砂石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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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瑞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苏州鑫烽斌智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苏0591执异63号         判决日期:2021-04-28         法院: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苏州鑫烽斌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烽斌智公司”)申请保全安徽鑫瑞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峰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保全人鑫瑞峰公司对本院作出的执行行为不服,提出书面异议。本院于2021年4月2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经审查查明,2021年3月18日,本院受理原告鑫烽斌智公司诉被告鑫瑞峰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苏0591民初3424号,该案目前仍在审理中。4月2日,根据鑫烽斌智公司的申请,本院作出(2021)苏0591民初3424号民事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鑫瑞峰公司银行账户存款55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4月8日,本院立案强制执行,案号为(2021)苏0591执保1909号。4月13日,本院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额度冻结了鑫瑞峰公司设立在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20000267278566600000069账户存款55万元,实际冻结金额为55万元,冻结期限一年。 鑫瑞峰公司提出异议称,上述账户系其芜湖“徽鸿·彩生活项目广场”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本案冻结导致该项目农民工工资无法按时发放,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请求解除对该账户及账户资金的冻结。异议人提交了《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证明》及《建设工程建筑工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以证明其主张
判决结果
解除对安徽鑫瑞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立在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20000267278566600000069账户资金的冻结。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合议庭
审判长曹亚峰 人民陪审员陆碧贞 人民陪审员张荣耿 法官助理郭志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李晶晶
判决日期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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