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杨金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云0111执恢593号
判决日期:2021-04-28
法院: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与杨金连、杨金荣金融借贷纠纷一案,昆明市明信公证处2019年8月5日(2019)云昆明信证执字第127号执行证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本院尚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合议庭合议后决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罗诚
审判员唐建芳
审判员杜安旻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保俊良
判决日期
2021-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