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光普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与云南景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云0111民初4439号
判决日期:2021-04-28
法院: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云南光普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云南景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日立案受理,审理过程中,原告云南光普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经审查,原告云南光普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云南光普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232元减半收取2116元,由原告云南光普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其余2116元按规定退还原告云南光普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合议庭
审判员付宜禾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何小伟
判决日期
2021-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