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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自来水公司给排水工程公司第七工程处
集体所有制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方式:024-24503902
注册时间:1991-07-09
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东路21号
简介:
给排水工程安装;供水设备及管线、供水设施维修、维护、保养及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供水设备及设施技术咨询、调试、检测;加压泵房供水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及保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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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高仁华与被执行人沈阳市自来水公司给排水工程公司第七工程处执行纠纷结案通知书
案号:(2021)辽0103执1368号         判决日期:2021-04-28         法院: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高仁华与被执行人沈阳市自来水公司给排水工程公司第七工程处执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沈阳市自来水公司给排水工程公司第七工程处未按生效判决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本院作出(2020)辽0103民初11366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申请执行人高仁华与被执行人沈阳市自来水公司给排水工程公司第七工程处执行纠纷一案已执行完毕
合议庭
特此通知。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判决日期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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