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大唐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湖南长信畅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鄂1002民初623号
判决日期:2021-04-27
法院: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荆州市大唐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长信畅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向原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一份,要求其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1031元,原告未在本院指定期限内交纳,也未向本院申请缓、减、免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原告荆州市大唐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长信畅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按撤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黄云枝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
法官助理王思
书记员李安龙
判决日期
2021-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