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朱永发、盛世恒达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1726民初1747号
判决日期:2021-04-27
法院: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朱永发、盛世恒达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于2021年4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撤诉。
案件受理费3303元,由原告泌阳县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成星广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程爽
判决日期
2021-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