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刚与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渝0116民初5379号
判决日期:2021-04-27
法院: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刚与被告重庆鸿源海润建设有限公司、罗德辉、重庆市万州区鹏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张刚于2021年4月9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张刚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762元,减半收取1381元,由原告张刚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海霞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法官助理梁利君
书记员王滟杉
判决日期
2021-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