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天之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二审行政裁定书
案号:(2021)皖15行终42号
判决日期:2021-04-27
法院: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六安天之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之润公司)因诉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以下简称叶集水利局)、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办事处(平冈办事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不服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皖1504行初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质证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2020)皖1504行初3号行政判决;
二、本案发回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合议庭
审判长张笑琳
审判员颜凯
审判员张菊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崔世敏
书记员余瑶
判决日期
2021-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