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博广谷丰贸易有限公司、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浙0421民初1724号
判决日期:2021-04-27
法院:嘉善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嘉兴博广谷丰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以自行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嘉兴博广谷丰贸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免交
合议庭
审判员鲁俊轩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王曙君
判决日期
2021-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