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英杰与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珍宝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黑0302民初271号
判决日期:2021-04-26
法院: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霍英杰与被告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珍宝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被告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地为X市X区,本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
判决结果
驳回被告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员王圣睿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书记员陈琳
判决日期
2021-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