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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鸿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5501万元
法定代表人:范书建
联系方式:15890012703
注册时间:2009-08-17
公司地址:安阳市解放大道180号(原安阳县政府院内)
简介: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城市绿化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物清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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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鸿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0108民初1921号         判决日期:2021-04-26         法院: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郑州新合翔商贸有限公司诉河南鸿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3日作出(2021)豫0108财保9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河南鸿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137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解除保全申请人于2021年3月23日以本院作出(2021)豫0108民初1921号民事调解书且被申请人河南鸿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主动按照调解书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河南鸿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郑州银行七里河支行账号为99×××01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慕宏伟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李娟
判决日期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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