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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5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赢冠
联系方式:025-85936000
注册时间:1986-04-28
公司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马群大道3号
简介:
化工、石化、电力、建材、医药、市政、公用、轻工、通信、环境、建筑、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锅炉安装;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钢结构工程、网架工程;电气、仪表工程;普通搬运装卸(不含运输);机械配件销售;工程设备及材料、房屋租赁;国外经济技术合作;工程监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承担本行业国(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境外化工石油施工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按国家规定在国(境)外举办各类企业;企业内登高架作业、电工作业、焊接切割作业培训(仅限有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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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光胜与江汉油田瑞腾达工程潜江有限公司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渝03民终511号         判决日期:2021-04-26         法院: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传光胜因与被上诉人江汉油田瑞腾达工程潜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汉瑞腾达公司)、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南京公司)、重庆祥龙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龙公司)、重庆梦工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工房公司)、原审第三人方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2020)渝0156民初176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2020)渝0156民初1768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传光胜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6668.78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陈中林 审判员陈胜泉 审判员张海瑞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刘馨凌
判决日期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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