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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侨出版社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81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凤珍
联系方式:010-64443050
注册时间:2010-12-31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东里77号楼底商4号5号
简介:
侨务政策著作和文献资料;归侨著作;以归侨、侨眷、海外华人为主要读者对象以及介绍侨乡、侨情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文化教育、历史类读物;接受海外华侨、华人委托出版可供国内借鉴的学术专著、先进科技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华侨、华人自费出版业务(不含台港澳作家作品)(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与对外宣传有关的社会教育、文艺、科技方面的音像制品(有效期至2025年06月30日);与对外宣传有关的社会教育、文艺、科技方面的电子出版物(有效期至2025年06月30日);与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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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侨出版社有限公司、高兴宇、博库网络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浙01民终11070号         判决日期:2021-04-26         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中国华侨出版社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高兴宇、原审被告博库网络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不服杭州铁路运输法院(2020)浙8601民初142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中国华侨出版社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杭州铁路运输法院(2020)浙8601民初1420号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中国华侨出版社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李奕 审判员高海忠 审判员唐承飞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 法官助理陈翀翊 书记员张天马
判决日期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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