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皓远石料厂与山西鹏翼路桥有限公司、山西丰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晋0829民初480号
判决日期:2021-04-26
法院:平陆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平陆县皓远石料厂与被告山西鹏翼路桥有限公司、山西丰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1日立案,原告平陆县皓远石料厂于2021年4月8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山西鹏翼路桥有限公司、山西丰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平陆县皓远石料厂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346元,减半收取计2173元,由原告平陆县皓远石料厂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刘雷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王雅倩
判决日期
2021-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