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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磐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姜红辉
联系方式:025-86261058
注册时间:2005-05-26
公司地址:南京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磐能路6号
简介:
电力系统自动化产品、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自动控制系统、计算机软硬件、防爆电气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租赁、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承接电气、自动化、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施工业务;光伏发电;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企业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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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磐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青能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鲁0781执1027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4-25         法院:青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依据(2019)鲁0781民初631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南京磐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青能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的标的额176912.300元及诉讼费用等。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0年04月13日向被执行人发送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未在期限内履行义务,也未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本院依法采取了下列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1、依法于2020年04月13日、2020年08月12日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山东青能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证券、理财、车辆、房产、工商信息,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 2、网络查询结束后,本院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其它财产进行线下传统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车辆、房产等财产登记,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 3、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4、2020年09月16日,本院约谈了该案申请执行人代理人李跃民,将该案的执行情况向其通报释明,并询问申请人是否申请悬赏执行,申请执行人代理人明确表示不同意悬赏执行,申请执行人同意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5、本案执行到位额为0.00元
判决结果
终结(2019)鲁0781民初631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员刘军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张维超
判决日期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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