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派特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与姚远、梁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湘0111民初552号
判决日期:2021-04-24
法院: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徐州派特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姚远、梁庄(以下简称二被申请人)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2021年3月9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二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608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已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姚远、梁庄的银行存款608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宁昊杰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
书记员甘梦月
判决日期
2021-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