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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大洲土工材料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1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国民
联系方式:0792-7025339
注册时间:2009-03-18
公司地址:宜兴市新建镇工业集中区
简介:
土工布、土工格栅、塑料制品、防水材料、聚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除聚氯乙烯、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格室、土工膜的制造、销售;土工布及塑料原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国家禁止限制的除外)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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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昌威恒通土工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与孙建国、江苏新大洲土工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苏0282民初2117号         判决日期:2021-04-23         法院: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江苏新大洲土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公司)与被申请人天津市昌威恒通土工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威公司)、孙建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新大洲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保全被申请人昌威公司、孙建国的银行存款100万元或查封与此等值的财产,江苏诚卯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财产保全担保书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天津市昌威恒通土工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孙建国的银行存款1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财产或其他财产权益(含天津市昌威恒通土工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孙建国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孙恒俊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 书记员庄艳雪
判决日期
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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