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左亚来、香河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冀1024民初1443号
判决日期:2021-04-23
法院:香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恒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被告左亚来、第三人香河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6日立案。原告北京恒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北京恒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2.5元,由原告北京恒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学民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任玉庆
书记员王红
判决日期
2021-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