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兆顺与山东浩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20)鲁0112民初1708号
判决日期:2021-04-22
法院: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兆顺与被告山东浩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凯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5日立案。原告张兆顺于2020年5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张兆顺撤诉。
案件受理费2308元,由张兆顺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苗林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常保翠
书记员周佳
判决日期
2021-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