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湖南龙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湘01民终3589号
判决日期:2021-04-22
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公司)与上诉人湖南龙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峰公司)、原审第三人岳阳市岳阳楼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楼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2018)湘0111民初290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2018)湘0111民初2900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和上诉人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分别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7533元,均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李祖湖
审判员唐亚飞
审判员王鹏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谢莉莎
书记员唐静
判决日期
2021-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