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破产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皖08破申8号
判决日期:2021-04-22
法院: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2020年12月15日,申请人安庆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查明:申请人安庆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于1980年10月14日在安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设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该公司系隶属于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根据安徽恒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安庆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截止2020年9月30日,账面资产总额为2953.34万元,负债总额为5314.33万元,账面资产负债率为179.94%
判决结果
受理安庆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柏萍
审判员杨再松
审判员查世庆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记员吴昊
判决日期
2021-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