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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同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2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松敏
联系方式:0599-8859266
注册时间:2005-08-12
公司地址:政和经济开发区创业路8号
简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不含供电设施及授电设施)施工总承包;城市园林绿化总承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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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宗新、福建同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闽0211民初3435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1-04-22         法院: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汪宗新与被告福建同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6日作出(2020)闽0211民初3435号民事裁定,查封、扣押、冻结福建同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价值1857864.18元的财产。福建同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向本院申请解除对其名下建设银行账户3505××××0594的查封措施,理由在于法院对其名下工商银行账户的查封金额已达保全金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对福建同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建设银行账户3505××××0594的查封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连品方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汪秋婷
判决日期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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