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苏少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豫03执373号
判决日期:2021-04-21
法院: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少斌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经查,被执行人苏少斌未履行生效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豫民终268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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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苏少斌在有关单位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80800元及执行完毕时相应的利息以及执行费1112元,案件受理费20800元。
二、采取上述措施不足履行义务时,则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张艳红
审判员沈可可
审判员张蕾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张晴遥
判决日期
2021-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