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久福久贸易有限公司、河南富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05民终1670号
判决日期:2021-04-21
法院: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长垣久福久贸易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河南富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2020)豫0581民初402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长垣久福久贸易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以双方达成和解意见为由,自愿提出撤回其上诉的申请
判决结果
准许上诉人长垣久福久贸易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2271元,减半收取1135.5元,由上诉人长垣久福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魏文联
审判员王霞
审判员苗飞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严路瑜
书记员董芳
判决日期
2021-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