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药恩施有限公司与恩施市昌泰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鄂2801民初3972号
判决日期:2021-04-21
法院: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重庆医药恩施有限公司诉被告恩施市昌泰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审理,现原告重庆医药恩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6日以被告已支付完毕货款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重庆医药恩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590元,减半交纳1795元,由原告重庆医药恩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尹学友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书记员杨佳丽
判决日期
2021-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