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嘉磊商贸有限公司与丰宁第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冀0802民初27号
判决日期:2021-04-19
法院: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承德市嘉磊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丰宁第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承德市嘉磊商贸有限公司2021年3月26日向本院提出对被告丰宁第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承德市嘉磊商贸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丰宁第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6707.00元,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樊晓军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赵子新
判决日期
2021-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