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县鑫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石永等与富裕县友谊乡勤俭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黑0227民初24号
判决日期:2021-04-19
法院:黑龙江省富裕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富裕县鑫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石永与被告富裕县友谊乡勤俭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4日立案。原告富裕县鑫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石永于2021年3月6日提出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2021年3月12日二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富裕县鑫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石永撤诉。
案件受理费525.00元(已减半),由原告富裕县鑫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石永负担。多缴诉讼费6600.00元退回原告富裕县鑫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石永
合议庭
审判员闫金程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书记员陈斌
判决日期
2021-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