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富江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1)粤0281执7号
判决日期:2021-04-16
法院:乐昌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我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丁富江与被执行人广东金鼎黄金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813元、执行费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执行款813元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执行费50元已转付给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2民终9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执行人应承担的一审案件受理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
判决日期
2021-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