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律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郏县第一高级中学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闽05民初1050号
判决日期:2021-04-15
法院: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泉州律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郏县第一高级中学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12日立案。原告泉州律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泉州律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泉州律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杨金顺
审判员张国民
审判员任贵良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李钰涵
判决日期
2021-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