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银兵与河南省明大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林守勋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1503民初2625号
判决日期:2021-04-15
法院: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豁银兵诉被告河南省明大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林守勋、林守强、王军平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豁银兵于2021年3月18日向本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告河南省明大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8万元的财产或银行存款采取保全措施,并由阳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为原告豁银兵的财产保全提供保函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冻结被告河南省明大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8万元或其他价值28万元的资产,使用本院执行网络系统进行查询或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王晓蕾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卢晓莉
判决日期
2021-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