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五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吉林省良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吉0102执保368号
判决日期:2021-04-10
法院: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列当事人因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由于被申请人未能按(2020)吉01民终335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吉林省良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44368.44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等值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刘浩
审判员赵伟
审判员曲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王旭
判决日期
2021-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