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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汪孟德
联系方式:18622552300
注册时间:2003-01-31
公司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新兴产业园C座6层6-099
简介:
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不含中介);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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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先才、俞东江、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浙0604民初2353号         判决日期:2021-04-09         法院: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姜先才与被告俞东江、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日立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诉称,2018年、2019年度,被告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其开发的位于沈阳市燕塞湖街8号融创沈阳××小区××楼××号楼发包给被告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以下简称中建二局),被告中建二局又将该项目中的水电项目分包给被告俞东江施工,被告俞东江又将水电项目以包清工方式分包给原告施工,于是原告雇佣孙克营、曹凯强、闫坤、闫振锋、闫洪哲、姜起扬、李虎等七人具体参与施工。2019年5月7日,原告所干水电工程完工后,原告与被告俞东江就劳务费进行结算,结算确认的劳务费总额为137240元,由被告俞东江在“工资单”上签字确认,并承诺于2019年6月30日前付清劳务费。逾期后,被告俞东江分文未付,无奈之下原告到沈阳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维权,但经沈阳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调解未果。因工人都是原告召集和雇佣,原告只好于2020年中秋节前将拖欠的工人工资先行垫付。为此,为了依法维护原告之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特具状向贵院起诉
判决结果
本案移送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员杨仁杰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法官助理丁泽 书记员何佳
判决日期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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