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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斌
联系方式:0550-3029394
注册时间:1992-06-03
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天长路191号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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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韦幼康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皖民申940号         判决日期:2021-04-09         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汽运公司)与被申请人韦幼康以及一审被告、第三人,二审被上诉人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直属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11民终10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滁州汽运公司申请再审称,原判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应予再审。事实和理由:一、韦幼康没有加班的事实。韦幼康的工作岗位是客车驾驶员,并非行政管理岗位,无法执行每周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的上班时间。原判决以行政管理人员的上班时间作为标准,得出韦幼康加班的结论,与事实不符。二、滁州汽运公司已向韦幼康支付了全部劳动报酬。除了正常的工资项目以外,滁州汽运公司还向韦幼康支付了以车辆卖票收入和车辆运行公里数按比例支付的提成工资,工作时间的延长已经使韦幼康的收入增加,不应再向其支付加班费。驾驶员工资考核办法是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已实施多年,包括韦幼康在内的全部驾驶员均未提出异议
判决结果
驳回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合议庭
审判长张如果 审判员胡小恒 审判员台旺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李红梅 书记员刁萌
判决日期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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