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粤海通房地产有限公司、李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19)粤0605民初12880号
判决日期:2021-04-09
法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粤海通房地产有限公司、李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同年7月11日,原告以已与被告李佳就涉案工程款达成还款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以撤诉方式结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087.14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徐琼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一日
书记员孙王成欣
判决日期
2021-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