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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任思宇
联系方式:0991-8805337
注册时间:1997-12-19
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A座4层至31层
简介: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放、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发行金融债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实物黄金、黄金租借、黄金积存、黄金市场交易等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及经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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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西域玖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尹德文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新71执异21号         判决日期:2021-04-09         法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尹德文、乌鲁木齐西域玖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异议人乌鲁木齐西域玖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院(2021)新71执118号执行裁定不服,于2021年3月3日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对乌鲁木齐西域玖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异议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合议庭
审判长杨明 审判员李倩 审判员马雪桦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孙瑞 书记员宋亭雨
判决日期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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