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山水城市设计有限公司与铜陵启工建筑工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皖0711民初421号
判决日期:2021-04-08
法院:安徽省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安徽山水城市设计有限公司诉被告铜陵启工建筑工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安徽山水城市设计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安徽山水城市设计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铜陵启工建筑工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788元减半收取894元,由原告安徽山水城市设计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冯琦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刘帅令
判决日期
2021-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