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绿环净源热力有限公司、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沈阳绿色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1)辽0104执保401号
判决日期:2021-04-08
法院: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与沈阳绿环净源热力有限公司、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沈阳绿色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财产保全。经本院立案执行,现申请人申请冻结沈阳绿色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十三个,经本院查询,其中有九个实际存在,但其中两个已经销户,本院已保全剩余七个银行账户。至此,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04民初2547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判决日期
2021-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