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周祥、刘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黔0103民初4474号
判决日期:2021-04-13
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贵阳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周祥、刘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于案件审理期间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贵阳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贵阳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已交)
合议庭
审判员廖雨濛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书记员石春梅
判决日期
2021-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