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灿良、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广实丰机电安装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闽0521民初3981号之三
判决日期:2021-04-13
法院:惠安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林灿良与被告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广实丰机电安装有限公司、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5日立案后,原告于2020年9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林灿良撤诉。
案件受理费175元,由原告林灿良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孙莉
人民陪审员蔡淑桂
人民陪审员杨群英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曾艺璇
判决日期
2021-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