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建科园林有限公司与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海口市公共绿化管理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湘0111民初1720号
判决日期:2021-04-12
法院: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的原告湖南建科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称简称原告)诉被告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海口市公共绿化管理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9日立案受理。原告于2021年4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海口市公共绿化管理所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湖南建科园林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海口市公共绿化管理所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因撤诉减半收取16613元,由原告湖南建科园林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曹敏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书记员张赛君
判决日期
2021-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