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梁中伟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粤03民特46号
判决日期:2021-04-07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撤销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于2020年11月3日作出的深华劳人仲(大浪)案【2020】2136号仲裁裁决书。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上述仲裁裁决进行审查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申请人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上述仲裁裁决的理由为:仲裁裁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具体理由详见申请书。
被申请人梁中伟辩称,不认可申请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
判决结果
驳回申请人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
本案申请费人民币400元,由申请人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卢艳贝
审判员张泽
审判员黄燕璇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刘绍君(兼)
判决日期
2021-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