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继光与湖南省湘中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湖南省翔宇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湘1302民初1847号
判决日期:2021-03-23
法院: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胡继光诉被告湖南省湘中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湖南省翔宇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3日立案受理。原告胡继光于2021年3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胡继光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胡继光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杨鑫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
书记员杨家妮
判决日期
202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