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赵某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藏0423民初86号
判决日期:2021-03-23
法院:墨脱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乡,身份证号码×××。
原告沐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赵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2020年12月12日,原告沐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沐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沐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次央
审判员白玛玉珍
人民陪审员陈正道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刘善超
书记员措姆
判决日期
202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