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磊磊、丁传周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皖1602执4号
判决日期:2021-03-23
法院: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梁磊磊与丁传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查,被执行人丁传周名下有皖S×××××凯翼牌汽车一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被执行人丁传周名下皖S×××××凯翼牌汽车一辆。期限为二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如逾期仍不履行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变卖、折价或作抵付处理。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吕迎迎
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
书记员刘艳艳
判决日期
202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