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前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与中船置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沪0115民初51540号
判决日期:2021-04-01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原告超前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中船置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后,原告超前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告中船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746841.67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告中船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746841.67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戴姣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书记员梁洁
判决日期
2021-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