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苏祖成与被告湖北同锦鑫工程有限公司、朱远兵、宋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一审裁定书
案号:(2021)鄂0802民初115号
判决日期:2021-04-01
法院: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苏祖成与被告湖北同锦鑫工程有限公司、朱远兵、宋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7日立案。原告苏祖成于2021年1月11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苏祖成撤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苏祖成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明强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李利娟
书记员刘捷健
判决日期
2021-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