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铁军、山东德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湘0903财保20号
判决日期:2021-04-01
法院: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卜铁军(以下简称申请人)于2021年2月4日向本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德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银行存款人民币600000元。申请人卜铁军提供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保单号:603110404602021000××××)作为保全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德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600000元。
案件申请费3520元,由申请人卜铁军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卜铁军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逾期本院将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长唐湖洲
人民陪审员刘莉
人民陪审员刘巧珍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
书记员蒋一丹
判决日期
2021-04-01